根据《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毕业生提前上岗实习、就业的教学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特制订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及就业期间的学习、相关课程考核及毕业证办理等有关事宜的实施细则。 一、学生提前就业的准备工作 1、思想工作     学生处、各系部做好学生离校前的纪律、安全、成才方面的教育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 2、学籍处理工作     为了减轻学生在离校后的学习及工作压力,教务处在第五学期(三年制)、第三学期(二年制)和第九学期(五年制)初、就业洽谈会之前,对离校前不及格的课程进行一次大补考。 3、教学组织工作     为了维护教学组织工作的完整性,也为了学生知识、能力体系的合理性,各系要安排好学生在离校就业期间的学习任务,审批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学习及回校考核计划。     为了支持和鼓励订单式培养教学模式的实施,学院在教学管理上采取必要的灵活措施,订单班可由用人单位与教学系共同协商教学的组织、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 二、提前上岗实习或就业离校手续办理程序 1、提前离校的学生需到所在系领取、填写《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毕业生提前上岗就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申请表》中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学院审核同意后,学生本人持《申请表》先与学生处签订《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毕业生提前上岗就业安全责任书》(以下简称《安全责任书》),再到就业办领取《提前离校通知单》。 3、学生本人将《申请表》和《安全责任书》一并交至所在系,并由所在 系安排学生离校后的学习与考核任务(含未修课程的学习、考核计划,实习及毕业设计任务及考核事宜等)及考核时间,同时发给《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工作情况反馈表》,并与学生签订《就业学习承诺书》。 4、学生按照《提前离校通知单》的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并在教务处备案。 5、学生办完以上所有手续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擅自离校论处。 三、提前上岗实习或就业离校后相关课程成绩评定办法 学生因提前上岗实习或就业未参加考核的相关课程,教务处在学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之前组织一次考试(含补考)。对于不能按期回校参加考核的学生,不能发给毕业证,学生须在毕业后一年的有效期限内预约回校参加补考,补考合格者方可发给毕业证。各类课程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理论课程 1、理论考试课程:未参加考核和不及格的理论考试课程,学生需按上述规定回校参加考试。未考课程成绩按考核后的成绩记载,不及格课程补考对待,成绩按“及格”、“不及格”记载。 2、理论考查课程:在办理提前上岗实习或就业手续的学期内,凡学生已参加学习达课程总学时2/3以上的理论考查课,任课教师可参照该学生的平时成绩评定考核成绩;未能参加理论考查课程学习或参加理论考查课程学习不满课程总学时2/3的学生,学生回校后需按上述规定由所在系以合适的考核方式评定课程成绩。 (二)生产实习及校内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课程 1、在办理提前上岗实习或就业手续的学期内,凡学生已修习实践课程总学时达2/3以上的实践课程,实践指导教师可参照该生的平时成绩评定考核成绩。 2、学生未能参加实习、实训等方面课程的修读,但取得了与之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可由所在系通过一定的程序认定后,取得该课程的成绩。 3、未修习(或修习不满课程总学时2/3)实践课程的学生,需结合上岗实习实践活动撰写综合实习报告,同时填写《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工作情况反馈表》,由用人单位审核并盖章,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返校,一并交至所在系,由系根据反馈表和学生综合实习报告评定实践课程考核成绩。 (三)毕业设计(论文)与答辩 学生应在上岗实习或就业期间认真完成毕业设计或论文,向所在系提交完整的毕业设计(含任务书、设计说明书、资料、图纸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回校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成绩由系里评定。 四、毕业证办理与发放 1、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未在规定时间内回校参加考核(考试、答辩及补考),未按要求提交综合实习报告、用人单位审核的《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工作情况反馈表》的学生,按结业对待,发给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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