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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学实施细则
2008-11-04 16:17:42  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  出处:院办
    教师评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了解学风状况,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 际,特制定本细则,并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评学时间
    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进行教师评学工作。
二、评学对象
    全校所有全日制专科学生。
三、评学内容
    学风、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
四、评学形式
1、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教师集中填写《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表》,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2、学生所在系(部)对教师评学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五、评学程序
1、各系(部)、实验实训中心根据学校的评学要求,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开始集中组织教师填写《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表》,每个授课班级(含合班)一份。跨系部授课教师的评学表由教师所在的系(部)转交学生所在系(部)。
2、系(部)对任课教师评学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并写出教师评学分析和整改报告。
3、各系(部)将教师评学表分班级进行数据处理,汇总后连同分析整改报告报教务处、学生处各一份。同时,各系(部)将结果反馈给学生所在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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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xike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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